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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索 引 號:
標     題: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霍州市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3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24
文     號: 霍政辦發〔2023〕33號 發布日期: 2023-08-25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 主 題 詞:
【字體:

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霍州市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3年行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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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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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霍州市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3年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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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實現“一泓清水入黃河”目標,進一步推動全市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快水生態修復,促進全市水環境質量穩定提升,根據《山西省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動計劃》《臨汾市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3年行動計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及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水環境質量提升為核心,深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三水統籌”,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持續鞏固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助力我市水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市重點河流生態流量逐步提升,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生態系統穩步恢復。力爭汾河北益昌橋南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Ш類。

重點任務

(一)深化水環境治理

1.實施“一泓清水入黃河”重大工程。在省定工程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接續謀劃有利于水環境改善、有利于水資源節約利用、有利于水生態修復治理的新項目。同時,積極爭取各類專項資金,用活盤活社會資本和金融資金,凝聚各方合力,加快推進工程建設,力爭早日實現省考斷面水質達優良目標。(市財政局、市發改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國投公司及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2.強化工業廢水深度治理。推進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設施提標改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電力、煤炭開采、制藥等行業水污染防治設施提標改造,做到廢水零排放或外排達到地表水Ш類標準用于河流生態補水。推進工業企業廠區雨污分流改造,汾河沿線工業企業雨水排放口加裝在線視頻監控,嚴格雨水排口管理,嚴防生產廢水借雨水排口外排。已納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廢水,經評估認定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依法限期退出,退出前向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工業廢水水質需達到行業特別排放限值,重點行業需達到地表水Ш類標準。加快推動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工信局牽頭,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商務局配合)

3.補齊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短板。對處理能力不足或已超過設計處理能力80%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新建或擴容工程。2023年8月底前,督促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口、溢流口和城市管網溢流口處在線視頻監控設備完成安裝;9月底前,完成進水調節池自流式進入改造和雙回路供電變電開關更換。(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國投公司配合)

4.推進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工作。完成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工作。(市衛體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

5.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分區分類治理,有效緩解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對重點河流斷面水質改善的影響。建成區周邊村莊的生活污水可通過管網收集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農村萬人集聚區可實施連片治理,人口少于千人且分散的村莊可就地收儲,罐車轉送至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2023年完成6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對于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要確保正常運行率達80%上。(市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及各鄉鎮、街道配合)

(二)細化水生態修復

6.推進流域生態化治理。按照“源、點、環、帶”治理思路,推進重點流域生態化治理。積極推動在溝、渠、支流等入干流河口處建設堤外人工濕地。在充分考慮防洪安全的基礎上,采用蓄水濕地和堤外人工濕地相結合的方式,營造自然型水流,構建生態護坡,利用生態手段提升河流納污及自凈能力,防止汛期農業面源污染,改善支流入干流水質。對山谷地帶用地不足的情況,因地制宜挖掘邊坡、河堤等空間建設人工濕地。(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河(湖)岸生態緩沖帶保護與修復。在重點河流兩岸以及劃定的河湖庫管理范圍線之外30-50米建設生態緩沖帶,宜林地段結合堤岸防護營造防護林帶,優先選擇本地生水生植物、低桿植物,恢復湖庫生態功能,實現水域、陸域生境聯通,保護生物多樣性。(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三)強化水資源管控

8.實施生態補水,保障生態基流。利用我市境內煤礦礦井水處理后向汾河進行生態補水,保障汾河月均流量15m3/s,有效保障重點河流生態基流。(市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財政局配合)

9.加強水資源節約。大力推進城鎮節水降損,全面建設節水型社會。大力推進工業節水減排,推動高耗水企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和達標再利用,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大力推進節水增效,以汾河流域為重點,積極推動高效節水灌溉。保障冬春澆合理取水,嚴控農田灌溉“大水漫灌”,嚴厲打擊非法取水。(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牽頭,各鄉鎮、街道配合)

10.推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拓寬再生水利用渠道,提高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率,優先用于工業生產、城市綠化和市政雜用,鼓勵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態補水。鼓勵基礎好、積極性高的項目申報國家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市住建局牽頭,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

11.提升飲用水水源保護水平。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和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轄區內千人供水工程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Ш類比例達到年度目標。(市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配合)

12.推進城市雨水資源化利用。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綜合運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充分發揮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開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推進清污分流,對現有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mg/L的,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管網排查改造、工業廢水和工程疏干排水清退、溯源執法等措施,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清水可用于城市綠化、市政雜用及河流補水等。(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

(四)優化水管理體制

13.加強河流水系整治。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持續開展河湖“清四亂”,組織實施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內垃圾等廢棄物。對嚴重影響河流水質的河道底淤進行清理,所有河道清淤施工要科學規范,嚴防對水質產生影響。強化河道污染防控,嚴禁在河道內傾倒生活垃圾和畜禽糞污,及時清理河道、河岸堆存垃圾。嚴格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放牧。嚴禁在河道內開展機械車輛的清洗、加油等作業,嚴控石油類物質漏灑。(市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14.實施水質預警通報制度。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日(分析)預警、周研判、月通報的調度通報機制,建立數據共享和推送機制,對水質超標斷面督促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響應,排查溯源污染來源,采取科學精準的應急布控與水污染治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斷面水質超標風險。全面建立重點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協同共治、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及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15.提升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平。開展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管理,對未經審批的排污口,要依法辦理設置審核手續。加強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實施“一一策”。堅持分類治理,明確每個排污口整治措施和責任主體,按月組織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對超標排放的排污口溯源整治,限期達標。積極推進污染源一入河排污口一國考斷面一體化智慧化水環境管控平臺建設,建立“管、控、治”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排污口管理水平(市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各有關單位及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四、專項行動

16.開展冬春澆期間農業灌溉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嚴禁農田灌溉退水直接入河,嚴控農田灌溉退水排污口超標排放,加強農村溝渠黑臭水體存蓄清理。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負荷評估和氮磷來源解析,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監督指導。(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17.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精準開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全面摸清黑臭水體現狀,采取截污納管、溝渠塘清淤清垃圾、邊坡綠化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水體。每年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鞏固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加強水質監測,嚴格水質管理,堅決防止返黑返臭。(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分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配合)

18.開展雨污分流改造專項行動。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區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網全部完成改造。利用箱涵、涵洞收集污水的應全部改為管道收集。加快污水管網混錯接改造、老舊管網檢漏更新、破損修復改造等工程建設。(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

19.開展汛期水質管控專項行動。加強汛期排水管控,通過實施駐廠監管、管網清淤、積存污水清空、雨水收集池建設運行、進水閥門精準管控、滿負荷運行等措施,加強城市排污管道排查監管,采取增設調蓄設施、快速凈化應急處置設施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合流制管網雨季溢流污染,減少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市生態環境分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壓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街道)是轄區斷面水質達標的責任主體,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水質保障工作專班,制定整治方案,對重點區域、重點河段、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開展水環境狀況大排查、大整治,徹底整治影響河流斷面水質的環境問題。

(二)強化部門聯動。住建部門要加強污水處理廠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工業企業監管;水利部門要加強河道、取用水監管;農業農村部門加強畜禽養殖、農田灌溉退水監管。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嚴格執法檢查。嚴格水環境執法檢查,加強污染源監測管控,嚴厲打擊涉水企業偷排漏排,對無證排污、超標排放以及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水廢渣、生活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嚴查重處,保障水環境安全。

(四)加強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同時積極申請上級資金支持,大力爭取政策性銀行、政府債券資金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鼓勵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系統推動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

(五)嚴肅考核監督。嚴格落實《臨汾市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工作不力的予以約談、通報,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完成水環境目標任務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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