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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索 引 號: | |
標 題: | 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霍州市2023年空氣質量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9-18 |
文 號: | 霍政辦發〔2023〕40號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主 題 詞: |
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霍州市2023年空氣質量提升行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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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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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霍州市2023年空氣質量提升行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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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進一步鞏固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汾市2023年空氣質量提升行動計劃暨綜合指數穩定“退后十”攻堅行動方案><臨汾市水環境質量再提升2023年行動計劃>等4個文件的通知》(臨政辦發〔2023〕1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鞏固提升空氣質量為核心,聚焦夏季O3污染防控、秋冬季綜合治理攻堅、全年揚塵整治攻堅、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散煤整治等重點工作內容,強化協同治理、NOx和VOCs協同減排、PM2.5和O3污染協同控制,全面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能力水平,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穩步提升。
二、工作目標
完成臨汾市下達我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產業布局結構調整進度
1.持續推進重點企業治理。持續抓好生物肥制造行業相關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工作。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排放為原則,全市9家生物肥企業按照《霍州市肥料行業深度治理標準規范》要求,全面完成改造。加快提升砂石開采及洗選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完善企業環境管理體系,未能完成提升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生產工藝落后、治理設施簡陋、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環境治理無望的企業,依法依規實施淘汰退出。持續推進工業企業裸露場地硬化、粉狀物料入棚、廠內清掃保潔、出入車輛清洗等工作。(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2.減少爐窯鍋爐等污染物排放。推動工業爐窯、生物質鍋爐改用電、氣等清潔能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采用清潔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對違規使用的責令停產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復產;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整治,對人工投加脫硫脫硝劑的簡易設施實施自動化改造,提升工業爐窯各排污環節環境治理水平;推動工業鍋爐(燃煤、燃氣、生物質)穩定達到限值排放濃度;推進鑄造、磚瓦等行業綜合治理,對采用脫硫除塵一體化、脫硫脫硝一體化等低效治理工藝的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實施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工信局)
3.開展鍋爐整治“回頭看”。開展新一輪鍋爐綜合整治“回頭看”,對燃煤、燃氣、生物質、醇基鍋爐達標排放情況進行一輪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分類處置,對35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發現一處,取締一處,實施動態清零;對集中供熱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實施分類處置、掛賬銷號,提升集中供熱企業污染防治水平;不能穩定達標達限值的各類鍋爐要實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運行。(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4.深入開展“創A退D”。結合我市實際,深入推進工業企業“創A退D”,全力提升工業企業環境治理管理水平;將商品砼運輸車和內部裝載機械全部更換為新能源車輛、機械,作為混凝土攪拌企業評選引領性企業的重要條件;加快推動洗煤企業清潔運輸改造,全部采用氫能、電能等新能源車輛,安裝車輛門禁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可實施自主減排。(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5.實施O3污染綜合防治。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建立問題整治臺賬,限期整改落實,強化跟蹤督辦,按期整改落實到位,其中,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低效治理VOCs工藝的企業,實施升級改造,最遲要在相關設備下次停車(工)大修期間完成;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重點治理集氣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輔材料和廢料儲存環節無組織排放等問題;各行業無法實現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閉設備、密閉空間作業或安裝二次密閉設施。對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使用企業開展排查,逐家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并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除特殊功能要求以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鼓勵在建成區建設車輛集中噴涂中心,減少汽修企業VOCs排放。按照夏季臭氧管控要求,開展涉VOCs企業錯時生產、加油站夜間優惠加油、涉VOCs市政工程錯峰作業、油品質量監督檢查等工作,確保O3濃度穩定下降。(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大隊、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6.開展秋冬季綜合整治。印發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對涉氣工業、生活、移動、面源實施嚴格管控,加強與氣象部門會商研判,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氣,減輕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不利影響。(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各成員單位)
7.持續整治“散亂污”企業。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排查整治,嚴格實施兩斷三清等措施,確保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二)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
8.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控制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堅決落實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完成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牽頭單位: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分局)
9.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清潔取暖提質擴面工程,全面評估現有清潔取暖改造運行情況,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但不能穩定運行、散煤復燒問題突出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優化清潔取暖改造方式或運行模式,鞏固現有清潔取暖成果。將市區海拔600米以下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和對市區空氣質量有一定影響的重點鄉鎮、村莊,以及高鐵高速沿線10千米可視范圍內未改造的鄉鎮、村莊納入改造范圍。推動實施集中供熱改造,根源解決采暖季散煤、柴禾燃燒問題;探索開展地熱能清潔取暖改造試點。(牽頭單位:市能源局;配合單位:市清潔取暖工作領導組各成員單位)
(三)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10.推進綠色運輸試點城市建設。開展綠色運輸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全力推動運輸清潔化改造。煤炭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為主,無法實施鐵路運輸的短距離運輸及城市建成區和企業內部物料轉運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輛,出省煤炭原則上采用鐵路運輸,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工礦企業建設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銜接設施;鼓勵工礦企業廠內運輸和廠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城市建成區渣土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新能源車輛;加快老舊車輛淘汰,推動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市區新增環衛用車、公務用車、物流配送用車新能源比例達到100%。(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11.推進108國道改線工程。加快實施108國道改線工程,有效降低交通污染排放。(責任單位:霍州公路段)
12.嚴格車輛排放標準。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標準,新購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要全部采用國Ⅳ標準,鼓勵采用電動能源;鼓勵在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內使用國Ⅳ或電動能源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國三以下排放標準、未編碼登記、冒黑煙等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大隊)
13.優化柴油貨車通行線路。開展城市道路暢通工程建設,合理優化中重型貨車運輸通行路線和時間,對穿行城市規劃區的運輸通道實施科學繞行,避開城市建成區或其他環境敏感區域,減少城市道路擁堵和車輛污染影響。(責任單位:市交警大隊、市交通運輸局)
14.開展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秋冬季期間,繼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對過境的重型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實施優化通行管理,全力減少對人口集中區域運輸污染影響。(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交警大隊)
15.常態化開展重型車輛聯合執法。完善交通運輸、交警、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國Ⅵ重型燃氣車后處理裝置、尾氣排放達標等情況,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加強對機動車維修機構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拆除改裝尾氣凈化裝置、修改破壞OBD數據行為。強化門禁系統建設,重點用車單位全部按規范要求安裝車輛門禁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警大隊)
16.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加強油品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黑加油站點。加大流通環節油品質量的抽檢力度,對銷售非標油品行為依法嚴查,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追溯,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
(四)深化城市環境治理結構調整
17.嚴格城市道路清掃。深入開展道路清掃保潔,完善揚塵污染控制考核機制,探索開展集中清掃“大區域”管理,明確道路清掃保潔責任主體,不斷優化清掃模式、確保清掃效果。(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霍州公路段、市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18.強化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整治“六個百分百”要求,規范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并與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集中聯網。(牽頭單位:市住建局;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
19.持續整治市區餐飲油煙。持續開展市區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劃定露天燒烤食品的區域,禁止在區域外從事露天燒烤,減少市區低空面源污染。(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20.持續開展“三清零”。全面開展散煤、柴禾、燃煤設施“三清零”工作,10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能源局,各鄉鎮、街道)
21.持續開展露天禁燒。持續開展秸稈、生物質、垃圾等露天禁燒工作,有效防止對環境空氣的污染。(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各鄉鎮、街道)
22.持續整治煙花爆竹。不間斷開展煙花爆竹清繳工作,嚴格落實省政府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依法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五)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
23.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加快5個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體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相關鄉鎮、街道)
24.持續開展調度工作。不間斷開展大氣污染整治調度工作,落實落細各項工作任務,壓低污染高值,緩解污染過程。(牽頭單位: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各成員單位,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5.實施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充分發揮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作用,及時發現并監督整改涉氣問題,削減市區低空面源直接污染影響。(牽頭單位: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分局,霍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6.開展“一市一策”跟蹤研究。根據臨汾市生態環境局安排,繼續實施“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更新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開展顆粒物源解析等工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技保障支撐。(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對大氣污染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提升計劃要求,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明確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定期調度推進。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監督幫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主動服務,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企業訴求,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要充分利用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用電監管、無人機、走航車以及衛星遙感等手段,加強遠程監督,既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又做到對違法企業精準打擊;要重點打擊偷排偷放、監測數據造假、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到位、不落實污染整治管控措施等環境違法行為。
(三)嚴格考核問責。對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部門,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要及時下發預警函,督促強化措施,加快整改提升。對重點任務進展嚴重滯后、上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的部門要組織開展約談、督辦,并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四)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強化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引導,積極報道工作中的亮點和典型,鼓勵人人參與大氣污染整治,凝聚全社會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合力攻堅、共同治污的強大合力。同時,要強化媒體監督作用,安排專人跟隨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檢查,跟蹤涉氣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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